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9時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由董事長姜長龍先生主持,應到董事7人,實到董事7人。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董事會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一、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內容詳見公司臨2017-041號《公司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2017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全文刊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摘要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關于公司調整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方案的議案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以及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方案的議案》等與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以下簡稱“本次交易”)相關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經審慎研究,決定對本次交易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資金方案進行調整,調整內容為將募集配套資金擬投入吉林長白山天泉有限公司20萬噸含氣礦泉水生產項目的資金進行調減,調減后的募集配套資金不再投入該項目項下的鋪底流動資金和預備費用,該部分費用將全部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籌資金投入。
四、關于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方案的調整不構成重組方案重大調整的方案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及《中國證監會上市部關于上市公司監管法律法規常見問題與解答修訂匯編》的規定,本次方案內容調整為調減募集配套資金金額,因此,本次方案調整不構成本次重組方案的重大調整。
表決結果:4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姜長龍、包卓、田予洲回避表決。
五、關于批準本次交易相關審計報告、審閱報告以及資產評估報告的議案
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標的出具了《吉林森工集團泉陽泉飲品有限公司審計報告》(瑞華專審字[2017]22040019號)、《吉林森工集團泉陽泉飲品有限公司第五車間1-6月損益專項審計報告》(瑞華專審字[2017]22040020號)、《吉林森工集團泉陽泉飲品有限公司扣除第五車間1-6月損益專項審計報告》(瑞華專審字[2017]22040018號)、《蘇州工業園區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審計報告》(瑞華專審字[2017]22040017號)以及《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備考審閱報告》(瑞華閱字【2017】22040003號)。
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上海立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標的出具了《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宜所涉及的吉林森工集團泉陽泉飲品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加期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信資評報字[2017]第4036號)、《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資金事宜所涉及的吉林森工集團泉陽泉泉陽飲品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加期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信資評報字[2017]第4036-1號)以及《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宜所涉及的蘇州工業園區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加期資產評估報告書》(信資評報字[2017]第4037號)。
董事會經審議決定批準上述全部審計報告、備考審閱報告以及資產評估報告。